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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

本主题由 紫叶先生 于 2008-3-26 12:32 移动

第7章 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

第7章  论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

基础前言

在此论述的主要是对于一年四季大体平衡的环境下,主要为温带地区的实用。其它地区可请参阅。

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决定天干之力的发挥,是四柱内在精华的表现形式之所在,是一种隐蔽的、本质的、深层的、无形无限的,到某一定时候由天干(干主外,主明显,主发挥的。)来发挥。主要分邻支(年月、月日、日时)和隔支(年日、日时)、遥隔(年时)两大方面关系。

第一方面:邻支关系。

第一种:年月支之间的流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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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  论寅年

一、寅年与寅月:

1.寅在前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但已经有了助寅年之心。寅年虽得不到寅月之力,但只是暂时的,保持原力10分,但随着春天的来到,万物生长的趋势,即木力的不断增强而开始由弱变强,其潜力是巨大的。寅月自身无力,但有对柱中的邻近之支有生克权力,在前半月以寅年的10分力为主,但潜力是在变强的。
2.寅在后半月有10分力,寅年与寅月为同一类,容易团结一心,发挥力较大,寅年,得寅月10分力助,可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原因:打一个比方来说,一个人搬东西的重量少,两个相同人活搬就是一个人的好几倍,即发挥力为一个人的好几倍。同理,寅月得寅年之力比助,可增其2倍之力,发挥力为30分。
二、寅年与卯月:
1.卯在前半月有30分力,卯和寅不为同一类,但都为同一五行,可以互相比助。寅年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卯月由于自身力大,寅年力小,力量上的不平衡,不能增加自身力的2倍,只能增加寅年10分力的2倍,加20分为50分。
2.卯木在后半月有60分力,寅年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卯月增寅年本身2倍之力,加20分为80分。
3.(1)发挥总力之时,寅力和卯力不能相加,因为最大力的发挥便是把全部力量都用上,即总力的发挥。因为天下之大,能者居之,发挥力大的便是有本事之人,本事大的帮助本事小的,不用全部力都用上,只用其一部分便可,而本事小的帮助本事大的,必须把全部力都用上,即听他的话。(2)再比如,皇帝帮助臣子,只须用一部力,而臣子帮助皇帝,必须全心全意。在这里寅卯的比助也同样,卯月之力,便是能发挥出来的全部之力。(3)至于具体发挥力的多少,要视其总力的发挥的比例程度。
三、寅年与辰月:辰土中含有“乙戊癸”,含有乙木之力30分,助寅木之力要根据柱中情况而定。主要有三种情况:
1.如果辰月,即月柱周围天干,主要是年月日三个天干透甲乙木或日支为寅卯,那么辰中可把乙木30分力发挥出来,寅年可增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
2.如果天干不透或日支不为寅卯,那么就没有助寅木之力了,好比土质虽好,但没有木或木作物极低矮,便不能发挥木力了。
3.如果辰土被合绊、合化、合走,也就没有助木之力了。
四、寅年与巳月:
1.寅巳相刑,实际上就是木多火塞、火旺木燃尽的意思。由于寅月气候还是寒冷,巳火之力难于发挥而称之为刑。而寅在年,巳在月就不同了,由于巳火力大,寅木力小,寅木很容易被化泄变无力,可称之为寅木生巳火 ,巳火泄寅木,虽带刑,但以生、泄为主,可称之为生中带刑、泄中带刑,好比两人关系,虽是生的关系,但也常闹矛盾。
2.巳火在前半月力30分力,得寅木生力10分为40分;在后半月为50分力,得寅木生力10分为60分。因为寅和巳不为同一类,寅木是生巳火,不是比助巳火,好比一个人做生意,他光帮助你而不和你活做,力量必然要小很多,所以巳火不是以倍数增加,而是以生力的多少来增加。但这样的寅木是存在的,只是由于自身力弱,而不能发挥出来,属于主见不大,又听别人话类型的,但这样的寅木可以长期生助巳火。(木的本性就是生火,为真心、长期的生。)
五、寅年与午月:午月火旺力大,寅木很容易被午月化泄而无力,所以有寅午半合火局,寅午戌三合火局。午在前半月为60分力,加10分为70分力,在后半月为70分力,加10分为80分力。
六、寅年与未月:寅木入墓于未土而无力,当有外力、它力生助时方可与未土相克、相战。而未土收寅木入墓,使寅木顺从自己,而不耗力,保持燥土之力,为原力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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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寅年与申月:申金特性较强硬,寅木特性较软弱,所以论金克木。
1.在前半月,由于申金无力,但有生克权力,不过力量弱小,但由于寅木也弱小,弱小的申金有力冲克寅木(冲大于克,冲为动,具有冲击性,起动态的作用;克为静克,一般起威胁、吓唬的作用,力虽大,但也消灭不了对方,为强者与弱者共存。)好比一颗小小的子弹,冲克起来,也能打死一个敌人。在这种情况,申金无力,但有权,和寅木处于一种相战局面,谁也胜不了,双方力量均受牵制,不能再对外发挥余力,只有再分析外界之力,即周围天干地支及大运、流年干支的力扶助谁,谁就能胜。
2.在后半月,申金有20分力,冲克倒寅木,只需要用其一半力即可,即寅木为10分力,一半为5分。因为申金强硬,寅木软弱,好比一把斧头,只需要用一部分力就能砍倒一棵大树。但四柱预测毕竟和实物有很多区别,四柱上的五行主要是具有象征意义,而不具有实物意义,所以在四柱干支分数的力量上要有所限制,即和实践要有一些区别。所以在此申金冲克寅木10分力用其一半,即5分力,还剩15分力。
八、寅年与酉月:

1.寅和酉不具有相冲克性,即相战性,具有克性,为静克。好比一个强大的国家和一个弱小的国家并存,强国不去攻击弱国,只是威胁、吓唬(静克为静态的压制,即威胁、吓唬。),不耗弱国之力,而弱国也不去攻击强的,两者实力都不消耗,均保持原力。但这时的弱国只有存在之权力,没有生克之权力,对强国既不帮也不打,攻击好比以卵击石;而强国不但具有生存力,而且还有对周围国家(在四柱上称周围地支)行使生克权力,既可以帮扶弱国又可以攻打、消灭,主要看当权者的意向。或两国交兵,光对峙而不战,均不消耗力。在此,酉月只对寅木有静克的作用,但不是消灭的作用,(酉寅之间不具有冲克性,不为相战。)寅木受酉金的压制,虽存在保持原力,但没有对其它行使行克之力,为自己顾自己(好比一个胆小的想做坏事或好事,由于受到强者的威胁,而不做了。表面上听从,实际上不听从,但也无力无心反抗。)。
2.寅年在酉月中保持原力10分,但不能发挥,只有存在权,无生克权;而酉金在前半月原力为45分,后半月为70分。
九、寅年与戌月:寅与戌是拱火的,当有巳、午火来通关或变合局时,寅木才能助火或助燥土,如果没有,寅木只保持原力10分,但不能发挥,有存在权,无生克力;而戌土保持原力,根据柱中情况,看能发挥的作用力,助火力30分,助燥土力30—45分,助金力40分。
十、寅年与亥月:
1.亥水藏“甲壬”为温水,可以生木,但由于亥月气候已冷,树木已变枯黄,寅木只是吸足水气来防寒过冬。(水多不易结冰、被冻伤、冻死。)这时的亥月既合生寅木,又合绊寅木,具有合生、合绊的同时作用,由于寅年为10分力,亥月可用10分力合生,10分力合绊,生合为主动,具有流动性,所以耗力较多一些,一般是对方之力的两倍。这时寅木被合绊,虽有气力,但无力使,如同被捆住不能动似的。
2.寅木由于得生力10分,内在力为20分,但由于合绊不能用,要到外界来相助时才能发挥。亥月在上半月为30分力,减去20分,剩10分;在下半月为45分力,减去20分,剩25分。
十一、寅年与子月:子月为寒冬之时,树木处于一种被冻状态,如同被捆住,无力使。寅和子无冲克刑伤关系,所以均保持原力,寅木为10分力。子在上半月为60分力,在下半月为70分力。
十二、寅年和丑月:寅在丑月处于一种被冻状态,不克丑土,保持原力10分,而丑土也保持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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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论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

之二  论卯年

一、卯年与寅月:
1.寅在前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但已经有了助卯年之心,在前半月以卯木的10分力为主,但潜力是在不断变强的。
2.寅在后半月有10分力,但卯和寅不为同一类,都为同一五行,可以互相比助,两者力均等,均可增加对方力气的2倍,加20分为30分;寅月增其2倍,加20分为30分。
二、卯年与卯月:
1.卯在前半月有30分力,卯年增自身力的2倍,即20分为30分;卯月增卯年的2倍之力,加20分为50分。
2.卯在后半月有60分力,增卯年2倍之力,加20分为80分。
3.卯年和卯月由于为同一类,好比亲密无间的兄弟,能同甘共苦,共同发挥作用,是吉是凶看对日主是有利还是有害。
三、卯年和辰月:同寅年与辰月原理相同,但卯和辰还有相害之意。具体内容请看此章节。
四、卯年和巳月:卯和巳不存在相刑关系,只存在相生关系。巳火在前半月有30分力,得卯木生力10分为40分;在后半月有50分力,得卯木生力10分为60分。
五、卯年和午月:同寅年与午月原理相同。
六、卯年和未月:
1.卯木入墓于未土而无力,而未月之土由于力强,收卯木入墓,使卯木顺从自己,而不耗力,保持燥土之力,为原力70分。
2.卯年当有外力生助时,方能与未土相克、相战。如果大运、流年有亥水与卯、未三合一般不论化,(但在卯、亥力量大时,有天干甲乙引化论合化。)论合绊,三者均受牵制,虽有力但不能用。这是由于未土处月建的特性决定的,由于未土为70分,燥性强大,好比一个老想偷东西的人,你不好改变,他只能用外界的压力来牵制他,使他想做不敢做。
3.如果未土为年或日或时的情况,由于自身力小,容易合化成木,好比一个心眼不太坏的人,经过一教育,就很容易变好。
七、卯年和申月:卯和申不具有冲克性,具有静克性,所以均保持原力。卯年保持原力10分。申金在上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在下半月有20分力。
八、卯年和酉金:卯和酉具有强烈的相冲克性,卯木变弱极无力,即被冲掉、冲走,失去原力。酉金用去卯年的一半力,即5分力,在上半月为45分,减去5分,剩40分;在下半月为70分,减去5分,剩65分。
九、卯年和戌月:卯和戌由于相合的关系,可分为三种情况:
1.卯和戌相合由巳午火和丙丁火引化可合化为火。戌中有了火30分,加上卯木生力10分,可有40分火力。
2.无火引化为合绊,是戌土把卯木合绊,而不是卯把戌合绊,因为戌土为月份,力量大。卯年被戌月合绊而无力,但戌月也受一定的牵制,用去20分力牵制卯木,余下之力来和其它支论生克,但有了一定的阻碍,其速度变慢了一些。戌土用去20分力包括丁火8分,戊土8分,辛金4分。去其分,剩下了火丁火22分,戊土22分,辛金6分。用去的比例上,丁火为十分之四,戊土为十分之四,辛金为十分之二。
3.如果卯年有外力扶助,和戌土之力相差不多或对等或超过,就可以把戌土合绊住。
十、卯年和亥月
亥水生卯木而不合绊卯木。卯年得亥月之生,可增其一倍之力,加10分为20分,但有长期源泉,可长期得生。这是因为卯木力小,适当得生方能正常生长,如果得生多了就吸收不了,造成生多为患的状态。由于亥水为温水,生卯而不合、刑卯,所以速度慢,可长期提供水分,卯木增其一倍之力便可,亥水在上半月有30分力,减10分剩20分力;在下半月有45分力,减10分剩35分力。
十一、卯年和子月
(1)子水的特性为寒冷之水、冻水,在寒冷季节,卯木不长,反而被冻住、冻伤变无力。所以论子水刑卯而不生卯,如果子为年日时,不处在寒冷季节,力量不大,就不具有刑伤卯木的特性,有相刑之心,无相刑之力,这时的子水是生卯木的,到了子月才能刑卯木,不过终有相刑之意,就是闹矛盾多少的意思。(2)卯年在子月无力,子水减少10分力。子水在上半月有60分力,减少10分剩50分力;在下半月有70分力,减少10分剩60分力。
十二、卯年和丑月
卯在丑月处于一种被冻状态,不克丑土,保持原力10分,但无火不能发挥或有火发挥的少;丑土也保持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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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论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

之三  论辰年

一、辰年和寅月:辰年有10分,辰土中有“乙戊癸”,乙占十分之四,为4分;癸占十分之四,为4分;戊占十分之二,为2分。①寅在前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所以以辰土中的天干力量为主。②在后半月有10分力,加辰土含有的乙木力4分,为14分。寅和辰为静克关系,所以均不耗力,各自保持原力。
二、辰年和卯月:卯和辰有相害之意,卯和辰无相冲克,属于一种静克关系,但卯月力大把辰土中的乙木激活,控制辰土,使辰土固定性增强,流失很少。①卯木在上半月有30分力,加上辰土之4分,为34分;下半月有60分力,加上辰土之4分,为64分。③辰年除去乙木4分力,其它天干“癸戊”之力无法发挥,反而受木的控制。
三、辰年和辰月:辰和辰为同一类,能同甘共苦,共同发挥作用。辰年总分为10分,增其2倍,为30分;辰月总分为70分,增辰年2倍之力,即20分为90分。是吉是凶看对日主是有利还是有害。
四、辰年和巳月:(1)辰年得巳火有力生之,土性大显,水木之力有制。辰中乙木由巳火泄尽,再生戊土,戊土得乙木4分变8分,得巳火生增加一倍之力,加8分为16分。(2)巳火在上半月有30分力,泄去8分剩22分;下半月有50分力,泄去8分剩42分。但可以长期生辰土。
五、辰年和午月:辰年得午火有力生之,与在巳月得生力相同。午在上半月有60分,泄去8分剩52分;下半月有70分,泄去8分剩62分。
六、辰年和未月:(1)辰为湿土,未为燥土,相互间具有克性,但辰和未无相冲、刑伤关系,为静克,所以均保持原力。(2)但燥土把湿土压制住,以燥土之力为主,好比沙漠中的一小片绿洲,总体上还是以沙漠燥土特性为主。
七、辰年和申月:(1)辰土生申金,使自身变弱无力发挥。由于辰土含金量少,所以有10分力只能增其一半,即5分力。(2)申金在上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得辰年生可得5分力;在下半月有20分力,加5分为25分。
八、辰年和酉月:(1)辰土生酉金,使自身变弱无力发挥。月支力大,不论合绊。(2)由于辰酉有合金的关系,为辰土生酉金主动性特别强,但得力是和申金相同的。(3)酉金在上半月为45分,得5分为50分;在下半月为70,加5分为75分。
九、辰年和戌月:辰年在戌月为相冲克成月破无力发挥。戌月用去与辰年等同的10分力,总力剩下60分。
十、辰年和亥月:(1)辰年在亥月可以把含水力充分的调动出来,而自身土力溶于水中变成无力。(2)辰年中癸水4分,助亥水之力为自身的2倍,即8分。亥水在上半月为30分力,加上8分为38分;在下半月有45分力,加上8分为53分。
十一、辰年和子月:与辰年和亥月助力相同。子月在上半月为60分,加上8分为68分;下半月为70分,加上8分为78分。
十二、辰年和丑月:(1)辰和丑均为湿土,但由于辰在丑月处于一种被冻状态,具有固定性,所以不能溶为一体、互相比助,均保持自身的原力。(2)但在外力有催化作用时(如冲动、合动、用火调候)方可互相比助,具体力量分数要总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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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论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

之四  论巳年

一、巳年和寅月:(1)巳和寅为相刑相生关系,由于寅木在寅月中力小,生巳火或被巳火刑伤变弱无力。(2)寅在上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所以以巳火的10分力为主,但巳火的潜力是在发展的,在下半月有10分力,生巳火为10分,自身变弱无力,巳火得10分为20分。
二、巳年和卯月:(1)巳火和卯木为相生关系,但由于卯木力大,不会一下生巳火过多,过多就会造成木多火塞,只能缓慢性生之,而巳火约得生力一倍,即10分,共20分。(2)卯在上半月为30分力,去10分为20分;在下半月为60分力,去10分为50分。
三、巳年和辰月:(1)巳年生辰月,即巳火生辰月好比是春天的季节,温暖、潮湿,清洁明净的风光代替了草木枯黄、满目萧条的景象。(2)巳年力小,生辰月变无力,辰月总力为70分,得巳火生力10分,共80分。
四、巳年和巳月:巳和巳为同一类,好比亲密无间的兄弟,能同甘共苦,共同发挥作用。巳年在巳月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巳月在上半月有30分力,加巳年2倍之力20分为50分;下半月有50分力,加20分为70分。
五、巳年和午月:巳年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午在上半月为60分,加巳年2倍之力为80分;在下半月为70分,加巳年2倍为90分。
六、巳年和未月:未月如果干透丙丁火,那么巳未可拱火,是未土燥性的一半,(未土为70分,得年巳生之,加10分为80分。)即40分,剩下一半40分力为燥性之力,巳年可保持原力10分,以干丙丁火的力量为主。如果天干(主要是月干)不透丙丁火,那么则以未土燥性80分力为主,巳火被化泄变弱无力。
七、巳年和申月:(1)由于金在申月中力弱,火气比较旺,但金五行较硬,火在申月已变弱,克不动申金,只好和申金相互合绊均不发挥余力。(2)如果有外力相助(主要指日时及大运、流年的力量)助哪一方,哪一方除了合绊用去的力,还有余力发挥。巳年和申月被刑冲克合的情况视外力的大小及组合而定。
八、巳年和酉月:(1)巳酉一般不单独论半合,有丑引化可论三合。(2)单论巳年和酉月为静克关系,可共存,均保持原力。
九、巳年和戌月:巳火入墓于戌同时又生戌,自身变弱无力。戌土增加10分为80分。
十、巳年和亥月:(1)巳和亥是相冲克关系,亥水为克神,水的特性是灭火,可以以少胜多,好比一碗水也得耗费许多火力才能烧开、烧干,所以亥水用去巳年的一半之力就可把巳火冲克灭。(2)亥水在上半月为30分力,去5分为25分;在下半月为45分力,去5分为40分力。
十一、巳年和子月:巳和子无相冲克关系,只为静克关系,所以均保持原力,但巳火受压制而不能发挥力,子水力大除了压制巳火,还可以向别处发挥力。
十二、巳年和丑月:巳年力小很容易被丑月化泄尽,为寒冬中的晴天还是很冷的,巳火无力,而丑月得10分力为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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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论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

之五  论午年

午年和巳年有很多相同点,仅注意之间的区别即可。
1、午年和寅月:同巳年;但会有较强的半合之生力。
2、午年和卯月:同巳年。
3、午年和辰月:同巳年。
4、午年和巳月:同巳年。
5、午年和午月:午年为30分力。午在上半月加20分为80分;下半月加20分为90分。
6、午年和未月:午和未由于相合生的关系,所以一般会出现二种情况:
①合化火:如果干透(主要是月干,因为月支力大,对本柱天干影响力大。)丙丁火,由于午火力小,不能把未土全部合化成火,只能合化成总力的一半,即40分,剩下一半40分力为未土的燥性力。午火可保持原力10分,以天干丙丁火力量为主。
②合绊:如果天干不透丙丁火,以合绊为主,午火被未土合绊而无力发挥,未土用去与午年相同的力合绊午火,即10分力,自身还有60分力。有些人想不通,午火本合生未土,为什么天干不透就论合绊?这是因为支为内,干为外,你虽有火气,但无外力,即天干引化,只合受压制难发,必然为合绊。
③如果午年有外力相助与未月之力差不多或超过,可把未月的全部之力合化成火或合绊。
7、午年和申月:午和申金为静克关系,所以均保持原力。
8、午年和酉月:与在申月相同。
9、午年和戌月:单论年和月,论午火入墓于戌,又生戌,自身无力,戌月增加10分之力为80分。如果外力(主要指大运、流年)有寅或午那就要综合分析了。
10、午年和亥月:午和亥为静克关系,均可保持原力,但午火受亥水压制,力量不能发挥。
11、午年和子月:午和子为相冲克关系,在子月午火为月破,无力。子水耗去午年的一半力,即5分力。子水在上半月去5分剩55分,在下半月去5分剩65分。
12、午年和丑月:与巳年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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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论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

之六  论未年

1、未年和寅月:由于木在寅月还没有长出,在地下处于一种孕良阶段,所以寅木很容易入墓于未土,未年力虽不大,但也收力小的寅木入墓,顺从自己,不耗自身力。寅月无力,未年可保持原力10分。
2、未年和卯月:单论年和月,未和卯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但未年力小受卯月压制,不发挥余力。如果日支或外力有亥可论三合局,天干有甲乙木透可论合化(不过合化力小),无透一般论合绊,不发挥力。
3、未年和辰月:未为燥土,辰为湿土,无相冲克,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4、未年和巳月:巳未拱火,由于巳火力大,可以把未年中的火性全部调动出来。如果年或月干透丙丁火,可以全部拱火,未年加上巳月的总力便是;如果不透,那么均各保持原力。这是由于未年在巳月当中燥性自然大显,不必耗巳火之力。
5、未年和午月:午未合火,由于午火力大,完全可以把未年之力全部合化成火 。如果年或月干透丙丁火,可以全部合化成火,未年之力加午火之力便是总力;如果不透,论合绊,未土被合绊无力,午火用去与未年等同的10分力参与合绊。
6、未年和未月:未年和未月为同一类,助力较大。未年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未月增未年的2倍之力,加20分为90分。
7、未年和申月:未年和申月为静克关系,所以均保持原力。但申金在上半月有生克之权,无生克之力,所以受未土压制无法发挥余力。
8、未年和酉月:未年和酉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但由于未年力小,酉金月建力大,所以在四柱中,以酉金的力量为主,未年受酉月反悔,受制而难于发挥力量。
9、未年和戌月:未和戌有刑之意,单论未和戌不论刑。这是因为:未中藏干“乙己丁”,乙木入墓顺从自己、无力,丁火生已土以燥土为主;戌中藏干“辛丁戊”,辛金被丁火克又被燥土碎之而无力,丁火入墓于戌生戊,以燥土为主。己戊土为同一类,不相冲,燥土和燥土相刑之力小,加丑土湿土才为相刑。
未土燥性尚热,戌土燥性温凉,不属同一类,所以均保持原力,相助力不大,但可以共同发挥力量,过后便独立自主,谁也不愿理谁。
10、未年和亥月:未和亥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11、未年和子月:同上。但子月力大,为寒冷之水,所以未土遇子水,力量受压制,无法发挥,以子水力为主。
12、未年和丑月:未和丑为相冲克关系,未为燥土在丑月湿土中为月破无力。丑土为75分,用去与未土相同的力10分,剩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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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七 论申年

1、申年和寅月:申冲克寅木,用对方的一半力即可。在上半月,寅木无力,所以申金不耗力;在下半月,寅木有10分力,申金用5分力冲克掉寅木,还剩5分力。
2、申年和卯月:申和卯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3、申年和辰月:申金得辰月之生,增加其一倍之力为20分;辰月耗去10分剩60分,但可以长期生申金。
4、申年和巳月:申和巳相合化水,但月不为水,只论合绊,不论合化。由于申金特性为硬,所以巳火得用申年的2倍之力才能合绊申金。巳火在上半月为30分,合绊申金用其2倍之力,即20分,剩10分;在下半月为50分,用去20分,剩30分。
5、申年和午月:申和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但申金力小,受午火压制而在四柱中不发挥余力。
6、申年和未月:与在午月同理。
7、申年和申月:申在上半月无力,以申年10分力为主;在下半月为20分力,增其申年之力的2倍,加20分为40分。申年也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
8、申年和酉月:申年在酉月中增其2倍之力,加20分为30分。酉金在上半月为45分,加20分为60分;在下半月为70分,加20分为90分。
9、申年和戌月:单论年和月,申和戌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如果再有酉和天干庚辛加入可论合化,没有庚辛加入论合绊。
10、申年和亥月:申年力小被亥月化泄成无力状态。亥水在上半月加10分为40分,在下半月加10分为55分。
11、申年和子月:与上等同。子水在上半月加10分为70分,在下半月加10分为80分。
12、申年和丑月:申金在丑月为入墓库,因为丑月天寒地冻,申金被冻而无力发挥原力。申和丑各保持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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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论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

之八  论酉年

1、酉年和寅月:酉和寅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但酉金能把寅木压制住。
2、酉年和卯月:酉和卯为相冲克关系,酉在卯月为月破无力,但卯月冲克酉金必须用其2倍之力,即20分方可。卯在上半月用去20分还剩10分,在下半月用去20分还剩40分。
3、酉年和辰月:酉金得辰月生,可增加一倍之力为20分。辰月泄去10分剩60分。辰酉有合金的关系,但由于年月日无庚辛透出,造成土多金埋,酉金无力,辰土用酉金的2倍之力埋金或合绊金,剩50分余力。如果有庚辛透出,酉金得生加10分为20分。
4、酉年和巳月:酉金和巳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但巳火力大把酉金压制住。
5、酉年和午月:同上。
6、酉年和未月:同上。
7、酉年和申月:申金在上半月无力,以酉年10分力为主;在下半月有20分力,增酉年的2倍之力,加20分为40分。酉年增其2倍之力,为30分。
8、酉年和酉月:酉年在酉月当中增其2倍之力为30分。酉月在上半月为60分,加20分为80分;在下半月为70分,加20分为90分。
9、酉年和戌月:不论半合。其它同申年与戌月。
10、酉年和亥月:同申年。
11、酉年和子月:同申年。
12.酉年和丑月:酉金在丑月为入墓库,各保持原力(酉金难于发挥余力)。如果外有有巳,干又透庚辛可论合化;如果不透庚辛论合绊。至于具体力量的多少要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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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论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

之九  论戌年

1、戌年和寅月:戌和寅是拱火的,如果年月日干透丙丁火,可拱火成功,不透均保持原力。戌年10分,丁火占4分,寅在上半月无力,拱火4分;在下半月有10分力,拱火共14分。
2、戌年与卯月:卯和戌合化火,如果年月干透丙丁,化火成功,不透论合绊。①合化火:由于卯木力大,拱火之力在月干透丙丁为一半,年干透丙丁为四分之一。再加上戌中丁火力,主要由天干丙丁发挥。②合绊:由于戌为燥土,卯木用力较多,为戌年的2倍之力,即20分,剩下的余力还可再发挥。卯在上半月剩10分,下半月剩40分,因卯在戌土燥土中长势要受到较大的阻碍,没有湿土中或自身旺季时长势良好。
3、戌年和辰月:戌年被冲破无力,辰月冲破戌土用去等同的力10分,还剩60分。
4、戌年和巳月:戌和巳和拱火。①如果年月日透丙丁,拱火成功。巳火在上半月为30分,加4分为34分;在下半月为50分,加4分为54分。②如果还透丙丁,论巳火生戌土,戌土增其一倍为20分。巳火在上半月去10分剩20分,下半月去10分剩40分。
5、戌年和午月:与上原理等同。
6、戌年和未月:与未年和戌月等同;但未月比戌土燥性力量更加强大。
7、戌年和申月:与申年和戌月等同。
8、戌年和酉月:与酉年和戌月等同;但由于酉月金气力量强大,所以戌生金力大。
9、戌年和戌月:戌年增其2倍之力为30分,戌月增戌年的2倍之力为90分。
10、戌年和亥月:戌和亥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11、戌年和子月:与上同。
12、戌年和丑月:单论戌和丑相刑之力不大,只是丑土湿性把戌土燥性压制住了,燥性无力发挥,为静克、静刑关系,均保持原力。外力有未土就要综合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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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论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

之十一  论子年

1、子年和寅月:寅在上半月无力,以子年的10分力为主;在下半月有10分力,但气候还是寒冷,草木还未发芽,只处在孕良阶段,得生力多了就会腐烂变质,水多根烂,所以和子水均保持原力,不论子水生寅木。
2、子年和卯月:子卯相刑,由于卯木力大,把子水泄弱无力。卯在上半月得生力10分为40分,下半月得生力10分为80分。
3、子年和辰月:同亥年。
4、子年和巳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5、子年和午月:子水逢午月为月破无力,但午火用去子年的2倍之力,午在上半月去20分剩40分,下半月去20分剩50分。
6、子年和未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7、子年和申月:同亥年。
8、子年和酉月:同亥年。
9、子年和戌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10、子年和亥月:同亥年。
11、子年和子月:同亥年。
12、子年和丑月:子丑相合,在丑月天寒地冻的时期,是丑把子合绊,使子水无力,但保持水力10分,可与丑土中的水力相通,丑土保持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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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论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

之十二  论丑年

1、丑年和寅月:丑和寅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2、丑年和卯月:与上同。
3、丑年和辰月:丑在辰月中为解冻之土,但由于含气量不同,所以各保持原力,但能共同发挥力量,过后便独立自主,谁也不理谁。这是因为:辰土温热,丑土寒冷,虽能共同发挥力量,如生金、化水、但本性不统一,各自为政。
4、丑年和巳月:由于丑为冻土,中含金水力量比例较大,不好形成火多土焦,只能溶化其中的水金,使其发挥力量。丑年得生力10分为20分。巳火去10分,在上半月为20分,下半月为40分。
5、丑年和午月:子水在午月虽子破无力,但水还是在发挥力量,供树木吸收,所以也不会形成火多土焦、水干的局面。分数力量与上同。
6、丑年和未月:丑在未月中为月破无力。由于水力少,很快被燥土烘干。未月用去与丑年等同的力,即10分,还剩60分。
7、丑年和申月:由于丑年力小,不能收申金入墓,只能生申金。申金在上半月无力,以入墓于丑年论,以丑年的10分为主。申金在下半月有20分力,得丑年的金力约7分,共27分,丑土变弱无力。
8、丑年和酉月:丑年在酉月被化泄变无力。酉金在上半月加7分为52分,下半月加7分为77分。
9、丑年和戌月:同戌年和丑月。
10、丑年和亥月:同亥年和丑月。
11、丑年和子月:子丑有合化成水的关系,是子月把丑中的水调动出来。丑年中的水力约为7分,子月加上7分,在上半月67分,下半月为77分。
12、丑年和丑月:丑年增其2倍之力为30分,丑月增丑年的2倍之力为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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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本柱天干与其它柱的先天性流通关系

在第五部分中,我们论述了本柱干支间的流通关系,在此我们来论述天干与本柱除外的其它柱的先天性流通关系。主要有以下方面:
1、天干在其它地支中间接得助(年月、月日、日时这间,即邻支为间接得助),可得其一半力。主要因为离得远些,不过这样的得助为有源泉,可以长时间得助,积累成多。
2、天干在其它地支中间接得生(年月、月日、日时之间,即邻支为间接得生),可得其四分之一的力,可以长时间得生。
3、天干在其它地支中得隔支生助(年日、日时)或遥支(年时)一般不直接发生作用,必须经过本支、邻支与其它支的流通转化方可。
4、天干在其它地支中受克耗泄,一般不直接论克耗泄,象这样,天干之力的发挥必然会受到很大的约束,不过天干依然存在,只是力量发挥多少的问题。
5、天干与天干之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与地支之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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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视外部因素及具体环境再具体分析

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气候不同

中国从北向南主要分布着寒温带、温带、亚热带三大种气候。每种气候的五行比重有很大差别,具体运用时要考虑。如树木到冬天在北方已枯,在南方还十分茂盛,运用时就要注意了。在不同的地方预测,时间、卦象、事例都相同,主浊结果相反,这就是所在地的环境造成的。

二、各地经济不同

由于中国及世界各地经济差距很大,所以碰到同样的八字或同样的卦象时,财运也会差别很大。只能根据相对论的原理来分析预测。根据当时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计算财运数目,才会符合实际原理。

三、外因条件不同

外因条件的种类秀多,在很多书上都已讲到过,也有大量的举例。这里不再赘述,捕抓好外因,在预测某些事时,便会得到出奇的,意想不到的效果。

四、个人条件不同

个人条件的种类很多,如祖坟、房屋、手面相、家庭、工作地、所在地的环境等阴阳五行力量所属的不同,都可以在预测中产生或多或少的区别,有时会得出相反的两个结果。如卦象或生辰八字测出他有凶或死亡之灾,但手面相好,也可逢凶化吉,变成轻灾或没有。
(具体部分请看作者的详细内容)

五、后天流通运气

是每个人在先天运气(生辰八字)的基础上所走的后天运气(大、小运及流年运和所在地风水运等不同),再加上个人主观改造的运气(占比例少)。而后天八字流通运气远大于先天八字流通运气,所谓“命好不如运好”就是这个道理。如以前上大学的人少,必须有较强的学堂命才能考上或用其它方法进修;现在上大学的人占比例很大,有个一般学堂命即可;在满是大学生的欧洲国家里,没有学堂命的也照样能上大学,只是有名无名、事业高低层次的不同区别。

六、其它不同

方面很多,请参阅其它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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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论四柱天干地支的后天性的流通力量


之一  后天性干支的流通转化

四柱的先天性流通为内因,后天性流通为外因。懂点哲学的人必然会知道,对于一个人来说,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来起变化。对待四柱的先天性与后天性的流通力量的分配问题方面上应该如何分析呢?这确是一个十分令人头痛的问题。我苦苦分析、研究了好几年,已经有了点体会,现写出来供大家参考研究。

一、后天性(大运、流年)先天性四柱的流通顺序

四柱的先天性流通,蕴藏了人一生的主要信息,包括这些影响你较大的事情的发生时间。后天性流通只是对先天命局中的各种事情的信息起到引发和一定的扶抑程度作用。
流通顺序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以第一种为主,另两种做参考,但有用。
第一种:动者优先,静者落后。动为合、冲、刑,静为静生、静克。即大运、流年对四柱先论合、冲、刑,再论生、克。(大运、流年对四个柱中的任何一个都有合、冲、刑、生、克的权力。根据自身的力量和形势可单独对一个柱进行流通或好几个柱同时进行。这就好比一个当官的,管一个地区,有能力或生官了可以同时管好几个地区。)
第二种:近者优先,远者落后。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近者先闻等。流年离大运近,大运离年柱近,年柱离月柱近,月柱离日柱近,日柱离时柱近。按顺序发生流通作用为:流年 大运 年柱 月柱 日柱 时柱,或相反。另一种情况是:大运离时柱近,时柱离日柱近,日柱离月柱近,月柱离年柱近。按顺序发生流通作用为:流年 大运 时柱 日柱 月柱 年柱,或相反。这两种情况合起来为:
这两种流通方式可同时参考,注意力量大小的区分。
第三种:亲者优先,疏者落后。亲者为和自己关系好的,为同一类人。如亲戚、朋友、父母等。疏者为关系一般或不太熟者。在五行上,亲者为比助、生助者。如木和木为比助者,木和水为生助者,其它土、金、火为疏者,但不一定是无用的,有用的情况还很多,要分清。
在实测中,要把以上三种情况同时运用,方能把一件事或一个八字预测得又准确,又详细。在以下有实例讲述。
其中,力量大的可以同时和几个干支发生作用。

               年柱→月柱→日柱→时柱
流年→大运   
               时柱→ 日柱→月柱→年柱




二、人的阶段的力量

1、四柱阶段
事情的应期和每一柱所管的年限也有一定关系。在传统周易学中,年、月、日、时每一柱管15年,共60年。那是人的寿命普遍短,结婚、生孩子都早。现在结婚、生孩子都晚,平均寿命也有七十,所以现在把每一柱定为二十年比较合理,预测时要参考。
是吉是凶看对日主是有利还是无害。
2、人的一生阶段
每个人的一生可大约分为少年、青年、中年、老年四大阶段。每一个阶段又分为几个小阶段,例如:在少年阶段,0—1岁为婴儿,1—3岁为幼儿,4—12岁为儿童,13—18岁为少年。青年又可分为初、中、大3个阶段。这四大阶段在四柱预测时很有必要考虑,在身体、精神、事情等方面上差别很大。如人小时候抵抗力弱,容易生病,长大抵抗力强,但杂事多,心烦,心病多,再造成身体上的不舒服。人有心病和实病两大种,要分清。

三、人为的主观改造

每个人都不甘心被命运束缚,也不甘心坐以待毙,都十分愿意积极地改良命运。可是真心付出改良命运的代价的人占比例很少,但加起来挺多。
一般来说,一个人改良命运的一部分或小范围的改造还是可以的。不能大范围的改变,否则的话,那还叫一般人吗?叫凡人吗?那不就成了英雄、伟人,神仙、佛祖之类的吗?
一般来说,相信预测的人,都愿意通过预测获得福报,相信对了,则会消灾增福;相信错了,则会增灾转恶。人们为了改造命运,愿意付出一切,同时也吝啬、吝惜自己的付出;在心中和现实中永远是矛盾状态,是对立统一的。我们要注意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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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论四柱天干地支的后天性的流通力量



之二  后天性运气向先天性四柱的流通过程

四柱的先天性流通,蕴藏了人一生的主要信息,(至于细节方面就属于灵活可变的信息了)包括这些影响你较大的事情发生时间。后天化流通是对先天命局中的各种事情的信息起到催化引发和抑扬程度比例的作用,是吉是凶可要详细分析了,要分析一切用神及一切忌神的相反相成、流通转化的过程。
这样的过程总括起来一般有四种情况。
这四种情况的前提条件是:
1.后天性运气(主要是指大运、流年)好比是六爻预测中的所在的预测时间,先天性运气好比六爻卦中的爻象,预测时间(主要为月、日)可以对卦中之爻中的任何一个(有主次之分)行使动态的生克权力,那么后天性运气也同样可以对先天命局八个字中的任何一个干支行使动态的生克权力。
2.先分析本柱与地支邻近间的关系。(本柱和地支两者往往可以都同时进行)
3.再分析其它干支
其结果有三个:那么对于八字来说,这个转化:是先天干支的用性和忌性在后天大运、流年的干支阴阳五行的作用下,随着用性与忌性力量对比的变化;则干支则会出现:(1)用神用性增强或忌神忌性增强;(2)用神用性减弱或忌神忌性减弱;(3)用神的忌性转化大于用性了就会成了忌神,忌神的用性转化大于忌性就会成了用神。



下面是四种情况:

第一种:动者优先,静者滞后

1.动为在天干地支中处于一种动态的范围;静为在天干地支处于一种静态的范围。
2.大运、流年和四柱之间的关系顺序一般为:
第一是冲,先论地支,后论天干。因为冲的动态化最大。
第二是合,合的动态化其次。
第三是刑,分刑生、刑死、刑伤三种。
第四是生,(其中泄是生的对方)
第五是克,(其中耗是克的对方)因为人的心一般都是先向往好的,有了好的就会摆脱坏的,哪怕是美妙的谎言,所以生的顺序在克前。
第六是害。
3.注意
在这六种顺序中要注意:
(1)动中有静,主要是动中①合绊、合克、合死;(强者合弱者)②合化成另一种五行;③有力冲散或力变太弱,(强冲弱为冲散,使其力量大弱)
(2)静中有动,主要是静中有:①合动为弱者合动强者;②冲动为弱者冲动强者;③动静都有,分析趋向于谁(在冲动、冲散、合动、合化、合绊的情况下相对应的还有与此相反的较强力量,分析动静的力量强弱及程度层次)

第二种  近者优先,远者滞后

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近者先知等。
1.流年离大运近,大运离年、月、日、时的四个年柱近。
2.年柱离月柱近,月柱离日柱近,日柱离时柱近。按顺序发生的流通作用:(1)先上到下,比较容易些、顺利些,为年柱→月柱→日柱→时柱;(2)从下到上,比较难些、费力些,为时柱→日柱→月柱→年柱。
近者,也可指周围的人,远者为远离自己的。

第三种:亲者优先,疏者滞后

亲者:(1)一方面是指关系好的,主要是用神;(2)另一方面是指亲戚、朋友、同事(常见面)类型的,不为用、忌。在五行中,主要表现为比助、生助者,如木和木是生助者,水是木的生助者。)(3)还有不论任何关系,只用为常见面、交往者,不分好坏。
疏者:为关系一般或不太熟者及不认识,但不用分用和忌。

第四种:也是最难分析的,在后天性大运、流年向四柱同时流通的条件及情况

学习六爻的都知道,月、日可以抑扬卦中任何一个爻,也可同时作用几个爻。在四柱预测学也可同理,在很多方面大运、流年也可同时作用年柱、月柱、日柱、时柱中的任意几个柱。但这是有条件的,产生的情况也有所不同。下面分条介绍:
1.当大运、流年的某干或支旺时
由于力量强,可单独对某一个柱或好几个柱同时进行流通;但会有个主次之分,就是上述的三种情况。
但主次差别不大,这就好比一个人管好一件事,有能力的话可以同时多管好几件事,甚至可以越级或管远处的,但会分主次。(这个主次可以同时有好几个)
在八字预测中也可同理。
2.当大运、流年的某干或某支弱时
由于力量弱,先和主要的发生作用,次要的少多了,但不是没有。好比当官的由于能力受到牵制而弱,只注重重要方面,次要方面就少多了。再比如,老师见一个学生出了事,就这一段时间主要为这个孩子多操心、多注意。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大运、流年的相互作用中受制而弱,有余力的话还可以与命中的柱发生作用;如果余力很小或被牵制了就失了与命中柱的作用关系。
一种是在大运、流年的相互作用中虽弱但没有受到后天性运气的牵制,这时可以与命中某个或几个柱同时作用,但主次作用也较明显。
小结:在实测中,要以上四种情况要同时应用,方能把一件事或一个八字预测得又准确、又详细。可请看具体实例。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到八字以外的其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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