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最后一章说: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在我看来就是做自然之我,不被社会现象所迷惑。人一落生,确实已经存在了各种差别,有生在富裕家庭的,有生在贫困家庭的,有遭遗弃的,有生病没人治疗而夭的,这些并不是后天能改变的。但是出生不同,虽然天生注定了富贵贫贱,但富贵贫贱也各自有道。生活在富裕家庭,要遵循富贵不奢之道,生活在穷苦家庭,要遵循贫贱不能移之道。彼若丢弃自己当下之道,逆而行之,则弃道而去,必然得到相反的结果。虽然有时候不明显,但不一定表现在一代人身上,常言有富不过三代。我们不能短视,心生浮躁,任性而为。更不能心生怨气,自暴自弃。《易经》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道理是要想不息,就要不断自强,这是道的核心本质。太甲说:天做孽,犹可违。天就是客观的东西,客观给我们带来的不利条件,我们是能够改变的,就是犹可违的意思。看来古人知“道”比我们深刻。而我们总是浮浅的理解道的本来含义。
不管身处什么环境,做自然之我才是道的本来规律。社会上各种现象可能迷乱了我们的眼睛,我们会心生各种贪嗔痴的杂念,或者愤世嫉俗,或者跟在别人身后高喊口号。这其实就是失去了自然之我。我们应该走出这个迷雾困境。找到那个自然之我,按自己的条件去创造、改善生活。把困难看成是自然之道上的一个环节,必须经过。把身边的、社会的各种乱象消灭于无形。这样就回归了自然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