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从四德谈起-------中国传统道德并不歧视妇女(二)
除非有茅台时我能稍稍喝一点儿,其余的白酒是一口也不喝的,而啤酒,也仅仅一杯而已。平时离不开的是茶和烟,即使在键盘打字,也是只用右手,左手要夹着烟。我喝着茶,吸了一支烟,接着讲“四德”。
我: “四德”出自《周礼》的‘天官,九嫔’一章。这个‘嫔’字读作pin.不能读成bin. “四德”其实是对女性的礼仪规范和行为规范,并非是严酷的约束。内容就是“德、言、容、功”。所谓“妇德”,就是要求女人要正身立本,注重修养;所谓“妇言”,就是要求女人要语言得体,言辞恰当;所谓“妇容”就是要求女人端庄稳重,重视礼节;所谓“妇功”,就是要求女人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持家。汉朝的女才子历史学家班昭在《女戒》一书中就说过“德不必才明绝异;言不必辩口利辞;容不必颜色美丽;功不必工巧过人。”所以,“四德”根本谈不上什么“枷锁”、严酷。假如说“四德”是对妇女的枷锁,那么,对男人呢?过去对男人约束的不是“四德”,而是“八德”,这不是比对女人粗一倍的锁链吗?
朋友乙: 您说什么是“八德”呢?
我: 八德就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过去讲对父母要孝顺,对兄弟要友善。把这两条摆在第一第二位。你想一个人如果对父母都不孝,对兄弟都不容能够忠于国家吗?所以,常言说百善孝当先-----孝,才是人最重要的道德。根据以上所说的,对女人的“四德”和对男人的“八德”,都不是锁链,只是道德规范、行为规范。这与歧视妇女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朋友乙: 戴老,你说这些我们承认。可是,封建社会对妇女有“七出”的规定,触犯了“七出”丈夫就可以写休书,把妻子休了,赶走。这比离婚还残酷啊。
我: 你知道“七出”的具体内容吗?
朋友乙: 我只知道有不育、盗窃,其余的不知道了,看过书,忘了。
我: 好吧,我告诉你,“七出”是“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这就是“七出”。触犯了“七出”,丈夫是可以休掉妻子的。
朋友乙: 对啊。这不就是对妇女可以随便宰割吗?
我: 你说的不对。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丈夫写了休书,必须呈递官府批准才行。
朋友乙: 呈递给官府,官府能不批准吗?
我: 当然了,官府要审核的。不是你一报就批。而且,还有三条不准休妻的规定呢。
朋友乙: 是吗?哪三条?
我: 唐朝初期就有法律规定----《唐律》中关于休妻,有“三不弃”---就是“有所娶无所归,不准休;与夫三年丧,不准休;先贫后富,不准休。”
朋友乙: 您给详细解释一下吧。
我: 好的。“有所娶无所归”就是妻子的娘家没有人了,妻子若被休了之后,没有地方去的,不准休。“与夫三年丧”就是给公婆守孝三年,尽到了做媳妇的义务了,不准休。“先贫后富”就好理解了。跟丈夫过了多年穷日子,丈夫发财了,要休掉妻子。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假如现在是唐朝,那么,那些大款大官明星们就不能甩了糟糠之妻了。所以,常言说糟糠之妻不下堂。这也是为什么老百姓都恨陈世美的原因。所以,自古以来,人们同情秦香莲、赵五娘、杜十娘等许多弱女子。在过去,没有“感情不合”这一说。也不存在有了钱了,就可以离婚。由此可见,并不歧视女性。
朋友丙: 戴老,你说的这些,我们承认你有理有据。不过,我一句话就能推翻你的论点!
我: 好啊,我洗耳恭听。
朋友丙: 不要着急,您先抽支烟。抽完了,我再告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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